在柏拉图、亚里士多德和其他古典作家笔下,根据法律的制定和执行,有两种类型的国家---尊重法律国家和忽视法律国家。“尊法国家的统治者依公共利益行事,变态或忽视法律国家的统治者不顾政体利益而图谋私利。” 亨廷顿则提出“正确的宪法”和“错误的宪法”的分类。他的这个思想,跟柏拉图、亚里士… 继续阅读 →
↧